近日,知名投资人段永平对车企宣传话术的点评引发了广泛关注。他在投资者交流平台上针对“一千万以内最好的车”这类表述发表看法,认为此类宣传方式不够稳妥,并指出苹果、OV等消费电子品牌从未采用类似话术推广产品。
段永平在回应网友提问时直言,这种表述可能涉嫌违反广告法。然而,这条回复发布后不久便被删除,仅留下网友提前截图转发的传播痕迹。这一举动将汽车行业长期存在的宣传争议推向公众视野。
根据现行广告法第九条,广告中禁止使用“国家级”“最高级”“最佳”等极限用语,“最好”一词明确属于被禁止的典型表述。但汽车行业普遍存在通过添加限定前缀规避监管的现象,例如“一千万以内”“同级”“同价位”等修饰词,既保留了产品最优的宣传效果,又增加了法律认定的难度。
业内人士指出,这种“擦边球”操作已成为行业潜规则。车企通过在核心表述前附加看似合理的条件,既避免了直接使用法定极限词,又传递了夸张的营销导向。例如“同级最好”“同价位第一”等说法层出不穷,监管部门在判定违规时面临更高门槛。
法律专家分析,虽然添加限定范围可能降低直接违规风险,但若宣传内容实质上仍传递“最优”导向,仍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或虚假宣传。目前,针对此类变通表述的监管尚未形成统一标准,导致部分车企持续采用类似策略进行市场推广。




